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1-20作者: 点击数:

校属有关单位:

为做好2024年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工作,经学校研究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、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培养计划,选拔素质好、业务突出并有发展潜力的职工进行重点培养,在不影响本单位教学、科研及其他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校内(外)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数量,并对拟定人选资历进行审查(报考条件:获硕士学位后在所在学院或部门累计工作满3年<计算时间截止到博士入学时间,在职培养和在校外访学、研修时间需要扣除>,到校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级均在合格及以上),不符合条件者不能作为学校2024年度的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。

2、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拔;非教学单位要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,有计划地选派,尤其要严格控制攻读校外博士学位人员的数量。各单位选派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,须承诺不会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,不再因此提出招聘人员的要求。

注:各级科研平台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推选由平台依托学院负责组织。

3、申报人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《报考研究生申请表》,由单位领导签批后统一提交学校;所在单位汇总填写《2024年度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》,学校将统一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报考、签约等手续。

4、非教学单位人员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,经相关领导审批直接将《报考研究生申请表》、《2024年度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》报送人力资源处902室;

5、科级及以上领导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,除本人所在单位审批外还须经组织部审批;辅导员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,除本人所在单位审批外还须经学生工作处审批。

6、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的《报考研究生申请表》、《2024年度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》报人力资源处902室。

联系人:裴林保

联系电话:8074531

电子邮件:peilinbao@ysu.edu.cn

人力资源处

2023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