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
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0-23作者: 点击数:

各位博士后研究人员:

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现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(B档、C档)的申报遴选工作,详细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标准

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、B、C三档,资助期为两年。其中,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(以下简称“博新计划”),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(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);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;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(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)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备良好思想品德;

2.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、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,无科研失信情况;

3.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7年10月31日(含)以后出生);

4.须为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的人员;

5.入选博新计划、香江学者计划、澳门青年学者计划、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、派出项目(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)的人员不得申报;

6.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。

7.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、C档获选人员不得再申报博新计划。2023年博新计划通过函评进入会评但未获得资助的人员(有关名单将在2023年博新计划公示结束发布获选通知时公布),且符合相应条件(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,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),可自动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, 无需再次申报。

三、申报名额及遴选程序

我校可推荐3-4人,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,学术水平、科研潜力、工作业绩等方面,请申报人员于2023年10月27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://www.chinapostdoctor.org.cn/auth/login.html的“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”板块,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(不需报送纸质材料)。

因系统到期关闭,逾期不予办理。请各流动站按照通知要求,及时传达部署,认真组织申报。

联系人:米洁,马巨海;

联系电话:8387500,8387807。

附件:

1.《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(B档、C档)申报书模板》

2.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(B档、C档)评分标准

人力资源处 

2023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