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相关单位:
为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“三助”聘用工作,现通知如下:
根据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,研究生“三助”聘用工作的权责整体下放给各用人单位,有关岗位设置、人员聘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负责,聘用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(博士研究生助管工资1000元/月、硕士研究生助管工资720元/月)。用人单位将聘用结果报送人力资源处备案,并按要求每月底报送考勤(注:本学期首次考勤日期不得早于8月26日)。
请各有关单位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及用人成本,于2023年8月31日前报送《燕山大学研究生“三助”备案表(助管)》(附件一)、《燕山大学研究生“三助”备案表(助教)》(附件二)各一式一份。
联系地点:世纪楼901室;联系人:闫常春;联系电话:8057067。
附件一《燕山大学研究生“三助”备案表(助管)》
附件二《燕山大学研究生“三助”备案表(助教)》
人力资源处
2023年8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