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相关单位:
根据秦皇岛市人才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印发<关于开展四个奖项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秦才评【2008】1号)和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开展“秦皇岛杰出人才奖”、“秦皇岛学术带头人奖”、“秦皇岛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”、和“秦皇岛高技能人才奖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(秦办字【2008】25号)文件精神,我校将展开此次有关奖项人选的推荐活动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秦才评【2008】1号和秦办字【2008】25号精神,认真推荐,并于2008年4月24日前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908室。
一、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
参照秦才评【2008】1号和秦办字【2008】25号文件。
注:在秦皇岛首届优秀人才奖评选表彰中获得“秦皇岛学术技术带头人奖”的人员此次可以申报 “秦皇岛杰出人才奖”的评选,其他获奖人员不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。
推荐人选在四个奖项评选中只能申报一项。
二、申报材料
1、推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(加盖公章)。
1、《选拔推荐表》和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。
2、科研成果与奖励的原始材料(复印件1份)。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科研成果与奖励的原始材料复印件要求单独装订,一律用A4纸打印,左侧装订,要规范牢固,并加封皮目录,并加盖所在院(系)公章。
联系人:裴林保
联系电话:8074531
电子邮箱:peilinbao@ysu.edu.cn
人事处
2008年4月18日